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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群众反映环境问题的查处和整改

来源:www.ynshenlong.cn      发布时间:2016-07-27       阅读次数: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认真落实群众反映环境问题的查处和整改

撰写时间: 2016年07月25日 10:31:00       文章来源: 省环保厅法规处         点击量160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认真落实群众反映环境问题的查处和整改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7月15日进驻云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向社会公开了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我省环境问题的电话和邮政信箱,这一举措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响应,7月15日以来,陆续收到全省各地群众的投诉举报。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以及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来电来信投诉举报环境问题的查处和整改工作。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和规定,对来电来信投诉举报的环境问题实行“每天一汇总,每天一转办”的工作制度。7月17日和18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向云南省移交了两批来电投诉举报材料。按照“开门迎检、聚焦问题、立行立改”的总体要求和群众投诉举报的环境问题查处整改工作同步开展的具体要求,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时间制定了工作方案,对转办举报材料进行分类整理、明确责任单位,积极组织对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投诉举报环境问题进行查处和整改,并向各州(市)、省直有关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确保投诉举报的环境问题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逐项明确办理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人,不折不扣得到查处、整改,并及时公开查处和整改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省级层面将组成联合督查工作组,对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重点环境问题所在的州(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进行督查,对查办不力、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的,严肃执纪问责。 

据悉,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两批投诉举报环境问题主要涉及大气、污水、噪声、生活垃圾污染及生态破坏等方面,目前,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完成了转办投诉举报件的分办工作,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正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