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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常用的水质测定方法6月1日开始实施

来源:生态环境部      发布时间:2021-06-04       阅读次数: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pH值的测定方法,2020年11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水质 pH 值的测定 电极法(HJ 1147-2020)》,2021年6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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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 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 pH 值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 pH 值的电极法。 

本标准与《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 6920-86)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名称修改为《水质 pH 值的测定 电极法》; 

——修改了方法适用范围、方法原理以及样品保存条件; 

——删除了定义部分; 

——完善了标准缓冲溶液和实验用水的要求; 

——细化了校准、样品测定和结果表示等内容; 

——增加了样品的采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注意事项等条款。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 1986 年 10 月 10 日批准发布的《水质 pH 值 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 6920-86)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实 施中停止执行。 

本标准的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 心、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0 年 11 月 26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 pH 值的电极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 pH 值的测定。 

测定范围为 0~1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GB/T 27501 pH 值测定用缓冲溶液制备方法 

HJ 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方法原理 

pH 值由测量电池的电动势而得。该电池通常由参比电极和氢离子指示电极组成。溶液 每变化 1 个 pH 单位,在同一温度下电位差的改变是常数,据此在仪器上直接以 pH 的读数 表示。 

4 干扰和消除 

4.1 水的颜色、浊度、胶体物质、氧化剂及还原剂均不干扰测定。 

4.2 在 pH 值小于 1 的强酸性溶液中,会产生酸误差;在 pH 值大于 10 的强碱性溶液中, 会产生钠差。可采用耐酸碱 pH 电极测定,也可以选择与被测溶液的 pH 值相近的标准缓冲 溶液对仪器进行校准以抵消干扰。 

4.3 测定电解质低的样品时,应采用适用于低离子强度的 pH 电极测定;测定电解质高(盐 度大于 5‰)的样品时,应采用适用于高离子强度的 pH 电极测定。 

4.4 测定含高浓度氟的酸性样品时,应采用耐氢氟酸 pH 电极测定。 

4.5 温度影响电极的电位和水的电离平衡,仪器应具备温度补偿功能,温度补偿范围依据 仪器说明书。 

5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

5.1 实验用水:新制备的去除二氧化碳的蒸馏水。 

将水注入烧杯中,煮沸 10 min,加盖放置冷却。临用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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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