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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问责丨云南已有50人被严肃追责

来源:深隆环保      发布时间:2021-05-24       阅读次数:


刚刚结束的督察,云南被通报了5个典型案例:


1. 保山市治污不力,“母亲河”东河沦为纳污河。

2. 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环境问题突出,本是治污设施却沦为“污染源”。

3. 文山州违建小水电敷衍整改,严重破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

4. 云南昆明晋宁长腰山过度开发,严重影响滇池生态系统完整性。

5. 云南玉溪杞麓湖污染治理治标不治本,水质长期得不到改善。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布以上5个督察典型案例后,云南省委书记阮成发、省长王予波作出批示要求,省纪委省监委第一时间以事立案直查直办,开展了全面深入的调查。


依规依纪依法对上述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体现了云南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决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彻底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绿色发展、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近日,云南省纪委省监委连续3天通报了对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铭真高尔夫球场整改不力问题,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问题,以及文山州违建小水电敷衍整改严重破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追责问责情况,一共对13个相关责任单位、5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其中包括11名省管干部,27名处级干部,10名科级干部和2名国有企业负责人。


追责问责的详细情况如下:


一、对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高尔夫球场整改不力问题的追责问责


1. 对5个责任单位通报问责

给予昆明市政府,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昆明市发展改革委,昆明市滇池管理局通报问责,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 对6名省管干部追责问责

(1)给予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党工委书记武斌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对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赵修春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对昆明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斌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对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徐毅清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3)昆明市政府原副市长、原副秘书长,时任市“清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勇明,对铭真高尔夫球场整改不力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因严重违法,已被开除公职,不再追加问责;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罗建宾对铭真高尔夫球场整改不力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因严重违纪违法,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不再追加问责。


3. 对14名处级干部追责问责

(1)给予昆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督查办主任吴忠林同志通报问责;给予昆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甘红同志通报问责。

(2)给予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时任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杨明俊同志诫勉问责;给予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成民同志通报问责。

(3)给予昆明市国资委二级调研员、时任昆明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世新同志诫勉问责;给予昆明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左晖同志诫勉问责;对昆明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4)给予昆明市人大城环委主任,时任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局长柳伟同志通报问责;给予昆明市滇池管理局二级调研员,时任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局长尹家屏同志通报问责;给予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局长付文同志诫勉问责;给予昆明市城管局二级调研员,时任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副局长兼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董建平同志通报问责;给予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副局长兼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唐运宏同志诫勉问责。

(5)给予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经发局局长李梅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时任昆明市工商局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分局局长王霞同志诫勉问责。


4. 对3名科级干部进行问责

给予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分局局长朱华同志诫勉问责;给予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大渔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管理所原负责人木建文同志政务警告处分;给予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大渔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兰春晓同志政务警告处分。 


二、对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问题的追责问责


1. 对4个责任单位的问责

给予景洪市政府、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通报问责,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给予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检查问责,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 对5名处级干部追责问责

给予景洪市委副书记、市长白玲同志政务警告处分;给予时任景洪市政府副市长贾胜生同志政务记过处分。给予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东同志诫勉问责。给予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杨建玲同志批评教育;给予景洪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段春同志批评教育。


3. 对4名科级干部和2名国有企业负责人追责问责

给予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高雪昆同志诫勉问责;给予景洪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嵩同志诫勉问责。给予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赵江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景洪市环卫清洁公司副总经理董玉林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场长陈俊江同志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开平同志批评教育。


三、对文山州违建小水电敷衍整改严重破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追责问责


1. 对4个责任单位通报问责

给予省水利厅、文山州政府,文山市委、市政府通报问责,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 对5名省管干部的追责问责

(1)对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刚同志进行谈话提醒;给予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訚楠同志诫勉问责。

(2)文山州委原副书记,州政府原党组书记、州长张秀兰,对此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张秀兰因严重违纪违法,已被立案审查调查。

(3)给予文山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周家宝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文山州政协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时任文山州副州长李春林政务警告处分。

3. 对8名处级干部的追责问责

(1)给予文山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州信访局党组书记,时任文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复兰同志诫勉问责。

(2)给予文山州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廷喜同志诫勉问责;给予文山州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州中小企业局局长、二级巡视员,时任文山州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邹春明同志诫勉问责;给予文山州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周贤柱同志诫勉问责;给予文山州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明荣同志诫勉问责;给予文山州外事办四级调研员,时任文山州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付永刚同志诫勉问责。

(3)给予文山市政协保留副处级待遇干部,时任文山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黄绍科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文山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邓月文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4. 对3名科级干部的追责问责情况

(1)给予文山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松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文山市林草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新喜同志诫勉问责。

(2)给予文山市水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发展保护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不断增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更鲜明的态度、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从严从实、真抓实干,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好、守护好绿水青山、蓝天白云,以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成效坚定践行“两个维护”。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履行好生态文明建设职责,坚决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以扎扎实实的行动、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