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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污染事件应做到五要五不要

来源:www.ynshenlong.cn      发布时间:2013-05-08       阅读次数:

处理污染事件应做到五要五不要

文章来源: 中国环境报

蒋朝晖

我国环境污染事件近年来呈高发态势。各地的应对实践表明,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在摸准实情、敢讲实话、善用实招、务求实效上求突破,能对成功处理污染事件发挥积极作用。

结合前不久发生的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小江水污染事件处理经验,笔者认为,各地在处理污染事件时应努力做到“五要五不要”。

一要摸准实情,不要浅尝辄止。污染事件的发生往往有多种复杂原因,彻查污染源头、摸准污染性质和确定污染程度至关重要。然而,要在短时间内高质量完成这些并不容易。

  小江水污染事件被媒体曝光初期,东川区环保部门对企业违法排污的隐蔽性估计不足,尽管加大了监管排查力度,还是没有及时、完全找出企业违法排污的原因。直到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昆明市环境监察支队参与联合调查后,当地5家企业私设排污暗管、环保竣工未完成擅自投入生产等违法行为才被彻底查清。

  诚然,如今企业生产工艺日新月异,污染种类和途径在不断增多,污染事件屡有发生,环境保护压力增大。

  但是笔者认为,无论污染事件大小,环保部门都要高度重视,精心处理,决不能随意应付。尤其是在查找污染原因上,不要浅尝辄止,更不能凭经验办事,必须尽最大努力,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一查到底。要以过硬的业务水平,在最短时间内锁定污染源头,确定污染性质和污染程度,在第一时间为政府应对污染事件提供最有价值的决策参考,给公众一个权威的解释。

  二要敢讲实话,不要避重就轻。污染事件发生后,公众和政府决策者都急切希望知道污染的真实情况,担负第一时间查处责任的环保部门必然被推上前台。面对咄咄逼人的各种提问和渴求尽快解决污染问题的当地群众,环保部门的每一句话、每一个数据都必须客观严谨、准确有据。否则,可能会引起媒体误读、引发公众不满情绪。

  小江水污染事件中,因环保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顾虑较多,对污染原因避实就虚,强调已实现“坚决不让一滴废水流入小江”、小江流域水质全部达标,经媒体报道后产生了不小的负面影响。虽经事后及时补救,当事人对媒体进行了说明并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开道歉,公众对环保部门的信任度还是打了不小的折扣。

  笔者认为,污染事件关乎当地环境安危,与群众切身利益密不可分。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在调查处理过程中,一定要把查处进展及时给公众一个明明白白的交待。这样,哪怕因问题复杂一时弄不清原因,也能给公众一个可靠的信息。最重要的是,不管查出的问题严重与否,无论与环保部门履职尽责有多少关联,都必须做到敢于讲实话,决不能因主观故意、避重就轻造成决策误判,贻误处理最佳战机。

  三要善用实招,不要虚张声势。当前,各地政府和环保部门对敏感地区和高污染、高危险企业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案比较到位,有的还在学习借鉴外地处理污染事件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尽管如此,当污染事件真正发生以后,处置起来未必得心应手。究其原因,大多是忙于务虚,把更多精力用在了应对媒体和稳定群众情绪的表态上,而真正急需做的相关工作却推进缓慢,甚至还有政府和环保部门人员夸夸其谈前期工作成效以推诿责任。殊不知,这些只能适得其反,公众对此并不买账。

  小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后,东川区委、区政府立即责令流域内环保设施不健全、不完善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区环保局及时拆除了企业排污暗管及相关违法排污设施,截断了污染源;昆明市环保局对5家企业下发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一系列举措,为确保小江水质逐渐恢复发挥了有效作用。

  笔者认为,在全媒体时代,污染事件一旦发生,消息传播速度非常快,公众关注度非常高,对政府和环保部门妥善处置的期望值也非常高。处理污染事件,既要主动及时,又要方法得当,做到多管齐下。政府和环保部门人员必须始终坚守在一线,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让公众树立污染事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的信心。

  四要办好实事,不要失诺于民。政府和环保部门在处理污染事件时,往往对当地群众有一定承诺。如强调一定要把涉及民生、急需解决的饮用水污染问题、重大污染事件中受影响群众体检和治疗等问题作为头等大事,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非常措施加以解决。

  小江水污染事件发生时恰逢东川干旱,沿江村落部分群众缺乏饮用水,村民担心农作物因灌溉水源污染而减产。对此,区主要领导亲自调研、组织召开现场会,安排督察相关部门投入足够人力、物力、财力尽快解决,打消了群众顾虑。

  笔者认为,处理污染事件,必须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政府和环保部门在稳定群众情绪的同时,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想方设法主动解决群众关注的、与污染事件密切相关的现实问题,把污染事件对群众利益的损害程度降到最低。否则,办实事雷声大雨点小,失诺于民损害的不仅是群众利益,还有政府的公信力。

  五要务求实效,不要见好就收。在处理污染事件中,政府和环保部门行动是否迅速,所采取措施是否果断,整个过程成效高低,是公众关注热点。

  小江水质逐渐恢复后,当地总结反思、吸取教训,积极推进区域污染治理。昆明市决定把东川区列为治污试点,每年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东川区多次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共同探讨合力治污对策。迅速出台小江流域综合治理试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并准备实施。

  笔者认为,处理污染事件,不能见好就收,不仅要立足当前解决现实问题,还要着眼长远改善环境质量。查找污染企业、截断污染源、严惩违法排污行为、为群众排忧解难等,都必不可少。更重要的是,要采取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的办法,组织力量持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尽最大可能修复被长期破坏的生态环境,确保污染治理见实效、见长效。